倡导与推动当代书法理论研究的多元化
时间:201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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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倡导与推动当代书法理论研究的多元化 

      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评选感言 

        

      姜寿田 

        

      由亚洲365bet日博主办的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评选工作已圆满结束。此次兰亭奖理论奖评选一如既往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原则,坚持学术本位,经过初评、复评、终评三轮严格评选,从100余部(篇)来稿中评出获奖论著20部,其中一等奖3部,二等奖5部,三等奖12部。这些获奖论著标志着近两年来当代书法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和最高水平,同时本届兰亭奖理论奖评选也是对近两年来当代书法理论研究的学术检验。 

        

      从第五届兰亭奖理论奖获奖论著来看,书法史类论著仍然占据着荦荦大端。这种史著独占鳌头的格局,从第二届兰亭奖理论奖评选时已开始凸显,至今历四届而势头不衰,并且更趋强劲。相对而言,书法理论、书法批评,书法文化研究则呈现出弱化状态。客观地看,书法史研究专业化的深入是当代书学走向学理化的重要表现,也是当代书法史学学术格局拓展精进并臻于专业化、学科化高度的重要标志。它表明书法史学作为后发学科在当代的长足发展与显现出的后劲。作为书学重要一翼,书法史学的专业化成熟,使当代书法史学开始能够有能力介入当代人文学科语境,开始获得生发性而在当代人文学科领域产生撒播效应。 

        

      除此,从第五届兰亭奖理论奖获奖者身份构成来看,学院出身的硕士、博士专业学者构成绝对主流,几占获奖人员的一半以上,非专业研究者已呈零落之态。其所选择的研究课题也大都为书法史类。这是由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个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理论与学术的分化,思想家淡出、学问家凸显,理论观念与理论意识的分野实际造成当代书法理论与书法史学学术门派观念分峙。延伸到学术体制内,书法硕博导大多为文献、史学专业出身,其专业背景所形成的对理论的某种排斥性倾向,使他们在研究生研究方向的培养选择上大都归为史学研究。这是造成当代书法史研究偏盛的学术与体制上的双重原因。 

      从书法理论与书法史学研究的不平衡格局来看,书法理论包括书法美学,书法美学中书法批评的弱化当然不是书法史偏盛本身所造成,而是由自身缺乏学科进新,理论意识,方法观念弱化所造成的。客观地说,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书法美学在推动书法本体地位确立并引发当代书法审美变革之后,在理论意识与观念、方法论方面便处于停滞状态。书法理论研究长期以来缺少多元化的观念开拓,在课题研究上也过于狭窄,很多有价值的理论、美学课题:如书法现代性研究,书法比较诗学研究、书法审美范畴研究,书法图像学研究,书法接受美学,现象学、符号论研究,以及广义现代方法论意义的书法文化研究,书法艺术史研究,书法批评研究等皆未及介入拓展,这造成当代书法理论研究相对于书法史研究学术厚度上的阙如。 

        

      造成上述情形的原因,除书法理论观念停滞,学科引进接受不足外,缺乏体制支持,人才培养不足,学院书法硕博专业少艺术史艺术理论研究方向而多为书法史文献学研究方向也是重要原因。 

      本届兰亭奖理论奖获奖论著,也在整体上显示出当代书法理论研究在理论与史学上的严重失衡状态。如在20部获奖论著中,书史论著竟占到18部,篆刻史类1部,近现代书学研究1部,而理论、美学、批评类论著则付诸阙如。这充分显示出当代书学研究领域、理论与史学研究失衡的严重程度。由此,也促使我们不得不严肃思考书法理论的性质与划界问题。 

        

      书法作为艺术,以书法为研究对象的书法理论无疑应是艺术理论,而书法史也理应是艺术史,这应是不容回避的基本事实。但是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书法艺术理论的沉寂,书法文献路径的书法史研究成为惟一正宗,取代书法理论包括广义的书法审美文化研究以及书法思潮史,书法文化史研究,从而陷入书学研究的封闭怪圈。在此种观念裹挟下,很多所谓书法史学研究已偏离书法史研究范畴,而成为一般性的文献整理与古器物考据,如古笔考,鸡距笔考、书法平阙研究、书法文献校注、书法研究资料汇编,等等,这些研究和整理属于史学研究的分支乃至基础,几乎上升不到书法史学层面,更遑论艺术史层面。此外,按西方现代艺术理论,艺术史研究的主要对象为审美实物,而不是文献,文献只起到辅助作用,而艺术史研究的核心是审美与风格,其揭橥的题旨是审美风格的生成嬗变与艺术史与文化思潮与思想史的交错互动影响,这在黑格尔《美学》,沃尔夫林《艺术史原理》,贡布里希《艺术与偶像》,高居翰《气势撼人》、《山外山》、方闻《心印》等艺术史论著中都有详尽的表述。 

      克罗齐在《历史学的理论和历史中史学问题》一书中写道:除非研究这个时期的史家本身始终自限于细小的专题研究,解释的问题总是无法避免的。常有人说历史是通过现代的眼光不断地在重写。并认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柯林武德受克罗齐史学观念影响、提出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的著名论断。史料是史学的基础、但绝不是如傅斯年所断言的那样史学即史科学。史料不经过史家的阐释是上升不到史学层面的,而面对史料的阐释是一个动态的解释学循环过程,不可能趋于终结。如果根据一部《二十四史》就能将全部中国历史作一终结性清理阐释,得出终极结论的话,那么中国史学还会继续存在,并且还会有意义吗?就书法史研究而言,述史考据的书法史,不仅不能够代表多元化的书法史研究、更不能代表广义人文学科语境下的书法理论研究。中国古代一向有着深厚的史官文化传统,但同时也有着深厚的哲学思辨传统.老子、孟子、孔子、庄子、王弼、何晏、王充到朱熹、陆九渊、王阳明、李贽、康有为等都是代表人物。作为不同时代的哲学家,思想家,他们皆以原创性的哲学省思与思想命题创造了不同的思想时代。就书法史而言,历代书法理论家也都以思辨性理论创新整合时代审美思潮,回应书法文化与审美嬗变,从而推动了书法的变革发展,惟考据述史是崇的理论家在古代书史上也占据不到主流地位。因为其自外于书法审美思潮之外,无力介入与推动书法艺术史的发展。郭沫若在他的早期著作《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序言中,曾说过,要认清国学的真相,需要跳出国学的圈子之外,作为一代史学巨擘,郭沫若的史学成就恰恰表现在他冲破了纯文献考据的乾嘉路径,而汲取了摩尔根人类社会学及恩格斯社会史学新的历史理论方法,并自称自己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是恩格斯《家庭私有制与国家起源》的翻版。 

        

      毫无疑问,在书史研究上,只有建立在扎实且有深度的文献史学基础上,现代人文学科方法论的运用与阐释效力才会获得真正的价值。失去对历史文献的全面理解把握,理论阐释则会遁入过度阐释或以文献适应理论观念的误区。而有效地引入新的方法论视角或思想史观念则会为书法史提供宏大的文化背景和广泛的阐释空间,使书法史成为充满问题意识与历史意识的张力结构。因而史学与思想史的结合会生发出极大的学术空间,而这是单纯的书史考据所难以奏效与抵达的境地。因而,应主张有思想的学术与有学术的思想,二者不可偏废。在具体的研究中要力求做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历史真实与理论阐释的统一。 

        

      事实上,书法作为由古入新的新兴学科性质,决定了它既传统又现代的双重价值与面目。由此,对它的研究,仅仅囿于或传统或现代的任何一种单一方法都无法真正认清书法的真相,而是需要一种广泛的文化参与与阐释。在这方面,书法的传统命运与现代际遇都验证了其必要性。书法与传统文化的固有联系,使它成为文化大传统的一个支脉。由此,书法成为中国文化内部的产物,不从传统文化内部出发就无法真正理解认清书法。另一方面,书法在东亚,尤其是日本、韩国儒家文化的影响与撒播,乃至对西方现代艺术的深刻和广泛影响,使书法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具现代性的文化审美现象,从而获得世界性声誉与意义。这使得运用现代人文学科对书法进行广泛研究成为必要。事实上,这甚至于关系到书法的现代命运与走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书法文化已经在中国史官文化之前,对西方现代文化艺术产生了重大影响并使其发生转折,这应视为中国文化影响西方现代文化的一个实绩。 

        

      从整体上剖析当代书学得失,成就既如上述,而症结则主要表现在理论划界不清以及偏面依赖强调实证而忽视理论、观念方面。书学作为一个完整的学科,应由书法理论、书法史、书法批评共同构成,这也是一般文艺学科建构的主体内容。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书法理论由西学全面转向本土考据。弃义理而求实证,思想文化界,以空疏学风为名而有思想家淡出,学术家凸显之趋向。由此史学大盛,理论研究则被视为空疏的同义词而遭贬斥,史学学科独大,乃至全面取代书法理论研究,这就变得不正常了。 

        

      这里存在的问题始终在于,史学与理论是具有两种不同价值取向的研究门类,二者不能互相取代。书法理论以书法本体论为基础,延及书法审美论,认识论与价值论,从而成为书法获得现代人文学科的显性标志,在其中隐含着广泛而又深刻,宏大而又细微的审美文化跨语际艺术哲学课题,对应着社会、历史、文化,从而与现代人文思潮保持着共时性。尼采说,真理是一个价值事件。而真理与价值系于思想与观念,失去思想与观念,价值将无从体现,而真理与价值系于思想与观念,失去思想与观念,价值将无从体现,而真理也无从揭橥。由此书法理论与书史考据有着完全不同的学术史料构成史学的基础,但不是全部。无史观的史料勾稽考证或可构成史料学、文献学、考据学,但不可迳称之为史学。进而论之,书法既为艺术,则书法史无疑应为艺术史,而艺术史则以审美风格包括文化阐释为核心,而不应以文献考据历史文献学路径为中心。反观时下的书法史已完全蜕变为以文献考证为主的书法史,而与艺术史无关。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学科误读。 

        

      在书法理论研究领域,应倡导有思想的学术和有学术的思想,而不应将二者割裂对立起来。换言之,理论研究应强调保持书法人文主义传统,抵制非人文主义价值取向;史学研究应保持价值取向的开放、多元,而不应画地为牢,固守一隅,虽然不宜过分强调史学的经世致用,但史学也不应成为死学问,至少应为当下历史提供观念上的通鉴作用。考问历史与了解历史,对于一个历史家是同等重要的能力,否则你无法把过去与现在关联起来,也不能激起人们对历史的热情关注(韦政通语)。这也是历史上有作为的史学家始终追求的理想目标。 

        

      归根结底,书法理论无论趋今趋古,都应立足当下中国书法的现代性和生存境遇,揭橥出真问题,真观念,从而建构起反映中国书法价值取向与审美境遇的理论体系,否则,无论多么学术,都不能揭示真问题与真主义。 

      从当代书法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它离不开书法理论的观念支撑与书法思潮的推动。当代书法的创新发展也离不开对书史的全面开放与对书法传统的继承探索。当代书法只有在实践理性与价值理性两个联结点上建立起创造性根基,才能实现历史的超越。在这一方面,书法理论与书法创作的交互影响是一种历史的存在,而不是可有可无的,由此恢复与重建当代书法理论的多元化价值体系及审美体系,冲破书法理论研究的单维化和以史学代替书法理论的偏误,并将书法理论提升至当代人文学科的高度,实现理论、史学、批评与创作的良性互动,是推动当代书法历史发展的根本要求。